阀门电动执行机构为什么总显示过力矩?|江苏贝尔电装-凯发平台
当电动执行器的规格确定之后,其控制转矩也确定了。当其在预先确定的时间内运行时,电机一般不会超负荷。但如出现下列情况便可使其超负荷:
1.电源电压低,得不到所需的转矩,使电机停止转动。
2.错误地调定了转矩限制机构,使其大于停止的转矩,而造成连续产生过大的转矩,使电机停止转动。
3.如点动那样断续使用,产生的热量积蓄起来,超过了电机的容许温升值。
4.因某种原因转矩限制机构电路发生故障,使转矩过大。
5.使用环境温度过高,相对地使电机的热容量下降。
以上是出现超负荷的一些原因,对于这些原因产生的电机过热现象应预先考虑到,并采取措施,防止过热。
过去对电动执行器电机进行保护的办法是使用熔断器、过流继电器、热继电器、恒温器等,但这些办法也都各有利弊,对于电动装置这种变负荷的设备,绝对可靠的保护办法是没有的。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方法组合的方式。但由于每台电动装置的负荷情况不同,难以提出一个统一的办法。但概括多数情况,也可以从中找到共同点。
采取的过负荷保护方式,归纳为两种:
1.对电动执行器电机输入电流的增减进行判断;
2.对电机本身发热进行判断。
上述两种方式,无论那种都要考虑电机热容量给定的时间余量。如果用单一方式使之与电机的热容量特性一致是困难的。所以应选择根据过负荷的原因能可靠的动作的方法——组合复合方式,以实现全面的过负荷保护作用。
电动执行器过负荷的基本保护方法是:
1.1对电机连续运转或点动操作的过负荷保护采用恒温器;
1.2.对电机堵转的保护采用热继电器;
1.3.对短路事故采用熔断器或过流继电器。